低空经济政策历程

低空经济(Low-altitude Economy)是一种新型的综合性经济形态。它以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,以有人或无人驾驶飞行、低空智联网等技术组成的新质生产力与空域、市场等要素相互作用,带动低空基础设施、低空飞行器制造、低空运营服务和低空飞行保障等发展。

低空经济包括低空制造、低空飞行、低空保障以及综合服务四个方面,横跨第一、第二、第三产业 [2]。其相关产品主要有无人机、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(eVTOL)、直升机、传统固定翼飞机等,涉及市政管理、居民消费和工业应用等多种应用场景。低空经济的应用场景包括交通出行、物流配送、农业植保等方面,具有空间多维性、产业整合性、技术经济性的特征。

2021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》,“低空经济”概念首次被写入国家规划。《“十四五”民用航空发展规划》提出构建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一体两翼等目标。《“十四五”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》提出有序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等内容。
2022年,《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(2022 – 2035年)》提出,加快培育低空等旅游业态,释放通用航空消费潜力。
2023年,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“低空经济”确定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。12月,《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》正式发布,首次划分出非管制区域。
2024年1月1日起,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正式施行,标志着我国无人机产业将进入“有法可依”的规范化发展新阶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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